武汉东湖法院发布第二十八期悬赏公告 世界微头条
2023-04-07 15:10:13来源:九派新闻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规范执行悬赏公告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东湖高新区法院现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本院第二十八期悬赏公告,希望社会大众积极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
(2023)鄂0192执67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周波与被执行人彭露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彭露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周波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查找被执行人彭露的可供执行财产。
被执行人:彭露
身份证号:4201071982****3716
户籍地址:武汉市青山区白玉三街坊85门2号
执行依据:本院作出的(2016)鄂0192民初3290号调解书
应执行标的额:人民币114128元
悬赏有效期:2023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5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除外),经查证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含税费)作为悬赏金予以奖励。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悬赏举报电话:027-87788202、15271911725
联系人:谢莉、王立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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